照明燈具類產品
根據(jù)光源的類別,一般分為白熾燈、鹵素燈、螢光燈、放電燈、金鹵燈及LED燈;從用途來講,我們可以分為壁燈、吊燈、吸頂燈、筒燈、臺燈、落地燈、路燈、 庭院燈、舞臺燈、應急燈、燈串及專業(yè)燈具等。同樣,燈控裝置也可以分為電子式鎮(zhèn)流器與電感式鎮(zhèn)流器的區(qū)分。
燈具與照明器具認證時,需要符合產品安全(Safety)、電磁兼容(EMC)及能耗和IP防塵防水等級等相關法規(guī)的要求。電池供電的燈具,由于僅使用低 壓直流電,所以沒有產品安全上的顧慮,只需要考慮EMC的要求;如果搭配使用的電源供應器(Adapter)為已通過相應標準安全認證的產品,則安全考量 很簡單,EMC則視內部線路有無使用Oscillator(振蕩器)/Clock(時鐘電路)而定。
燈具產品歐洲安全認證的認證主要標準為EN60598,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EN60598-1是燈具的一般要求。第二部分是特殊要求,分別是固定式、移 動式、燈串、應急燈等二十多種燈具的補充要求。節(jié)能燈的標準為EN60968;鎮(zhèn)流器、變壓器及其它燈控裝置采用標準EN61347,同樣分為兩部分:第 一部分EN61347-1為燈控裝置的安全要求總則。第二部分分別針對鎢絲燈、螢光燈、放電燈、霓虹燈等的電子或電感鎮(zhèn)流器的補充要求。
注意:對于帶LED燈的燈具,必須依照EN62471來評估光生物安全,LED模組需要符合EN62031的安全規(guī)范;而且電路部分要依照IEC/EN61347-1 & IEC/EN61347-2-13來考量。
燈具與照明器具的系列認證,是指對一批原理和結構相同而造型不一樣的燈具,僅選擇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幾個燈具做完整的測試,因此可使認證費用大大降低。但是 認證過程中的“系列”概念與銷售時的系列概念會有所不同。燈具產品認證的系列是根據(jù)電路原理、固定方式、使用環(huán)境等劃分的,例如:按同種光源、相同防觸電 保護等級、相同IP值,以及適用于相同的標準進行分類的,若分成臺燈和壁燈兩種型式,則在認證過程中將分別根據(jù)移動式燈具標準和固定式燈具標準認證。
燈具按防觸電等級可分為Ⅰ類、Ⅱ類和Ⅲ類燈具:
Ⅰ類:不僅有基本絕緣,還有接地線,使可觸及導電部件的基本絕緣失效時不致有觸電危險;
Ⅱ類:有基本絕緣及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安全防護措施;
Ⅲ類:采用安全超低電壓電源工作防止觸電。安全超低電壓為50Vac.rms以下的電壓;
燈具的溫升實驗是在防風罩中進行的,分正常工作和非正常工作溫升兩種情況:
正常工作溫升實驗是量測燈具正常使用條件下受熱最多位置的溫度。實驗過程中,燈具上易觸及部件、絕緣材料、內部布線或安裝環(huán)境都不能形成影響安全的溫度。
非正常工作溫升實驗是量測燈具在模擬故障下的溫升情況。在這種情況下,燈具的部件、內部布線及安裝面的溫度均不能超過標準的規(guī)定值。
出口歐盟的燈具產品從2010年11月1日起,新增了一個EMF的要求,即需要做人體照射相關的電磁輻射評估,相對應的標準是EN62493:2010,該標準的強制生效時間是2013年2月1日。
燈具的EMC認證
除白熾燈無需進行EMC測試外,其它燈具都需進行EMC測試。EMC測試包括EMI和EMS兩方面,其中無電子裝置的燈具可免做EMS測試。
燈具與照明器具在美國需要符合FCC Part 18部分的要求,需要完成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DoC)的認證。
IP等級是指電氣設備的防塵和防水等級,室外燈的IP等級一般為至少要滿足IPX3的要求。IP等級中的兩位代碼第一個數(shù)字表示防塵,防固體、異物進入, 其范圍為0-6;代碼第二個數(shù)字表示防水,其范圍為0-8.IP00的燈具不能申請GS認證,但可以申請CE或TUV的認證。
LED 半導體照明
LED(Lighy Emitting Diode),又稱發(fā)光二極管,它們利用固體半導體芯片作為發(fā)光材料,當兩端加上正向電壓,半導體中的載流子發(fā)生復合,放出過剩的能量而引起光子發(fā)射產生可見光。
近幾年來,隨著人們對半導體發(fā)光材料研究的不斷深入,LED制造工藝的不斷進步和新材料(氮化物晶體和熒光粉)的開發(fā)和應用,各種顏色的超高亮度LED取 得了突破性進展,其發(fā)光效率提高了近1000倍,色度方面已實現(xiàn)了可見光波段的所有顏色,其中最重要的是超高亮度白光LED的出現(xiàn),使LED應用領域跨越 至高效率照明光源市場成為可能。曾經(jīng)有人指出,高亮度LED將是人類繼愛迪生發(fā)明白熾燈泡后,最偉大的發(fā)明之一。
LED的優(yōu)異特性:
發(fā)光效率高 耗電量低 使用壽命長 安全可靠性高 綠色環(huán)保
針對 LED 燈具、LED 燈泡及 LED 驅動器等產品分類,及其分別沿用至各燈具成品或零件時,所應參考的安規(guī)標準:
LED 節(jié)能燈 – UL 1993/CSA C22.2 No. 1993, UL 8750
LED 熒光燈管 – UL1993/CSA C22.2 No. 1993, UL 8750, UL1598/CSA C22.2 No. 250, UL 1598B
LED 便攜式燈具 – UL 153/CSA C22.2 No. 12, UL8750
LED 壁燈,吸頂燈 – UL 1598/CSA C22.2 No. 250, UL8750
LED 小夜燈 – UL1786/CSA C22.2 No. 256, CSA C22.2 No. 12, UL8750
LED 庭院燈 – UL1838/CSA C22.2 No. 12, UL8750
LED 節(jié)能燈 –EN 60968, EN 62031, EN 61347-1, EN 61347-2-13, EN62471
LED 熒光燈管 –EN 60968, EN 62031, EN 61195, EN 61347-1, EN 61347-2-13, EN62471
LED 便攜式燈具 –EN60598, EN60598-2-4, EN 62031, EN 61347-1, EN 61347-2-13, EN62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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