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5/EC指令已實施多年,諸多地方滿足不了現(xiàn)有產(chǎn)品。2014年5月22日,歐盟官方公布了新版的無線設備指令RED 2014/53/EU,該指令是基于歐盟新的CE框架決議768/2008/EC編寫的,RED 2014/53/EU取代原有的歐盟無線設備指令R&TTE-D 1999/5/EC。
R&TTE認證簡介--升級RED指令認證
1999年3月9日,歐盟頒布的關于無線電和電信終端設備的指令(1999/5/EC ,Radio and Telecommunications Terminal Equipment,簡稱R&TTE),并要求各成員國自2000年4月8日起開始履行該指令。該指令主要由三部分要求組成:
1.Safty(Article 3.1a),直接引用LVD(2006/95/EC)指令。
2.EMC(Article 3.1b),基本等同于EMC(2004/108/EC)指令,測試標準為ETSI EN 301489系列。
3.Spectrum(Article 3.2),有效利用頻譜方面的要求,測試標準根據(jù)不同的產(chǎn)品類別,不同的頻率段,不同的無線技術等分類很多,如ETSI EN300328,EN300440,EN301357,EN300220等。
且規(guī)定自2000年4月起,新的無線設備與通信終端設備指令1999/5/EC正式取代通信終端指令98/13/EC。規(guī)定了所有投放歐共體市場的無線電和電信終端設備必須符合R&TTE指令的基本要求。指令中規(guī)定了無線設備與通信終端設備,除了符合電磁兼容、產(chǎn)品的安全要求以外,強調(diào)了無線設備更需有效使用無線頻譜,以避免有害干擾的產(chǎn)生。同時說明了該指令覆蓋產(chǎn)品加貼CE標志的途徑。
RED認證包括兩個方面
一是RE:Radio Equipment 無線產(chǎn)品(比如手機)
二是TTE:Telecommunication Terminal Equipment 電信終端設備
在通訊終端設備和無線產(chǎn)品能夠合法地在歐盟國家銷售之前,必須根據(jù)R&TTE指令執(zhí)行測試取得認可,同時也必須擁有CE-mark。無線遙控產(chǎn)品、通訊產(chǎn)品,必須符合R&TTE指令(無線電及通訊終端指令)-1999/5/EC要求。
RED測試項目
1、電磁兼容測試(EMC測試)
2、安規(guī)測試LVD(新指令中,對于電池輸入的RF產(chǎn)品,也要求進行此項測試)
3、根據(jù)歐洲ETSI標準進行無線電通訊設備測試(RF測試)
4、歐洲允許頻譜的信息通告(Notification)
5、CTR(TBR)測試
6、電器安全及健康防護測試(SAR評估)
RED申請的一般流程
對于低頻無線的產(chǎn)品,我們通常指的是27MHZ,49MHZ,40MHZ,433MHZ,315MHZ,88-108MHZ,35MHZ,72MHZ而這些頻率在各個地區(qū)及國家的使用不同,請參看以下:
美國可使用頻段:27MHZ,49MHZ,40MHZ,433MHZ,315MHZ, 88-108MHZ,72MH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