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6月27日,歐盟化學品管理局(ECHA)發(fā)布消息,新增10項高度關注物質至SVHC清單。至此,歐盟REACH法規(guī)高度關注物質正式更新至191項。
此次新增的10項高度關注物質信息如下:
產品中含有SVHC時,企業(yè)需要履行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1. 作為物質進行銷售時,需要向下游用戶提供SDS(安全數據表)。
2. 作為混合物(配制品)中的一種物質,當此物質含量≥0.1%時,需要向下游用戶提供SDS。
3. 在物品中SVHC質量百分比>0.1%時,必須向物品的接受者或者應消費者要求,在45日免費提供可獲取的充足信息,包括物質名稱及其含量等。
4. 若物品中SVHC質量百分比大于0.1%,同時該SVHC年生產或進口量大于1 噸,必須向ECHA 進行通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