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焰燃燒測試
本試驗是用于確定在規(guī)定的條件下試驗火焰不會使部件起燃,或試驗火焰引燃了可燃部件,但是部件的燃燒持續(xù)時間或燃燒長度是有限的,并且火焰或從試驗樣品上落下的燃燒或灼熱顆粒不會使燃燒蔓延。
試驗主要目的:
針焰試驗儀是用規(guī)定尺寸 (Φ0.9mm ) 的針狀燃燒器,通以特定燃氣 ( 丁烷 ) ,以 45°角定時定向施燃試品,視試品是否引燃及持燃時間和燃燒長度來評定設備內部因故障條件造成的小火焰的著火危險性。
試驗主要方法:
將試驗火焰施加到試驗樣品最易受到火焰影響的表面部位,此火焰由正常使用、故障條件而產生。
施加試驗火焰的持續(xù)時間應按有關規(guī)范中的規(guī)定。
試驗火焰被定位在火焰尖端與試驗樣品表面接觸的位置。達到規(guī)定時間之后將試驗火焰移開。
如果在火焰施加期間試驗樣品滴下熔化或有焰的材料,燃燒器可與垂線傾斜45。以防止材料落入燃燒管,燃燒器頂端中心與試驗樣品剩余部分之間保持8 mm ± l mm 的空間,忽略熔化的材料絲。
當有關規(guī)范要求在同一試驗樣品上進行多于一個點的試驗時,應注意確保前面試驗造成的劣化不會影響要進行的試驗的結果。
常用標準:
GB4706.1-2005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通用要求
IEC60695 -11-5:2016 針狀火焰試驗方法.裝置、證實試驗協(xié)議和指南
GB/T5169.5-2008 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第5 部分:試驗火焰針焰試驗方法裝置、確認試驗方法和導則
試樣樣品尺寸:
無特殊要求的成品樣品即可。
針焰燃燒測試示意圖